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选树师德高尚、“三全育人”工作中青年教育工作者典范,现结合学校实际,在全校开展“优秀青年教育工作者”推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青年教职工(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二、评选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用自己的行动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 模范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3. 疫情期间,坚守本职岗位,关爱学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4. 积极服务社会,主动从事各类公益活动的教职工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把关,积极推荐事迹突出的教职工作为“优秀青年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推荐人数不超过分配名额。(名额见附件1)
2、资格审核。由相关部门对基层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3、确定表彰人员。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21年3月28日16:30前。
2、报送地点。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A113)。
3、报送要求。吉林建筑大学“优秀青年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联系人:董博,联系电话:84566348。
五、有关说明
(一)有触犯《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违反师德及学术失范等情况者,不得参加评选;
(二)2020年度出现教学事故或在有关教学环节违反教学管理制度者,不得参加评选;
(三)202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出现“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等次者,不得参加评选;
(四)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不道德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或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