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我校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为经高等学校确认的任职或拟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符合《教师法》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信息(以下统称“申请信息”)。网报录入申请信息时,不得空项。其中,“任教学科”一般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相符。“档案号”由申请者所在高等学校(主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部门负责按编排规则编排并录入。
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网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2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向所在高等学校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其中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同时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依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发改价监联函字〔2009〕8号),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一)以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身份作为申请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师范教育类本科教育阶段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践学生成绩单;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6.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格式为 JPG/ JPEG格式,不大于200K),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二)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身份作为申请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5.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含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格式为 JPG/ JPEG格式,不大于200K),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三)以博士身份作为申请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4.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格式为 JPG/ JPEG格式,不大于200K),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三、体格检查医院的指定
请各位老师将所有纸质材料单独装在档案袋内,在右上角标注“档案号”和姓名,于2023年10月12日11点前交到行政楼A113办公室。联系人:安静奇、电话:84566348。